国家网信办今天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家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我国合法发展的清晰信号。在当前欧洲有的国家禁用人工智能工具,美国也就人工智能可能带来危害激烈争论的时候,网信办的这一积极态度就是对业界的鼓舞。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一条,其中第四条和第七条还设了多个分项,按照我通读意见稿后的理解,它的总要求是AI工具提供的信息应当尽可能合乎法律法规,确保各种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等,从而促进这些工具所带动的各种应用健康发展。我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保留了人工智能工具创立期间的容错空间,比如出现了不合规的生成内容,要求在3个月内通过模型训练优化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
▲当地时间3月31日,意大利个人数据保护局宣布,从即日起禁止使用聊天机器人ChatGPT,限制其开发公司OpenAI处理意大利用户信息,并开始立案调查。
AI是未来竞争的决定性领域之一,它的应用前景极其广阔,将会重塑我们社会很多领域的面貌,同时它又对法律、道德、安全构成复杂挑战。非常巧的是,美国商务部定于本周二就人工智能工具的监管公开征求意见。中美这两个人工智能大国同时开展相关工具的监管探索,反映了这样做的必要和紧迫性。
监管的目的显然不是要管死人工智能工具的开发,而是要推动它的健康发展。中国的类ChatGPT的AI工具发展又比美国慢了一拍,目前已经面世并处在测试阶段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都还相对孱弱,如何帮它们健康地强大起来,这是对包括监管体系在内的整个中国社会的考验。
有人提出一种担心,认为早年中国互联网是“先自由生长,后开展监管”,从而使得腾讯、阿里那些互联网巨头,包括它们比美国同行还成功的一些应用开发得以实现。现在监管与开发几乎同步进行,那些中国的人工智能工具还能发展起来吗?另外,很多人对中国人工智能工具面临生成内容政治正确的高要求表示担心,认为这些要求会增加那些人工智能工具的技术消耗,而且禁区太多,从而前景堪忧。
这些担心不能说毫无根据,相信有关方面会努力把握好实施监管和促进人工智能工具发展的平衡,最终达到这些中国AI工具不断走向全球AI技术最前列的实际效果。
在此我想举个相反的例子,来证明监管不意味着必然构成发展的障碍。字节跳动是2012年注册的,当时中国的监管体系已经基本成型,在之后的这些年里各种监管措施不断优化。字节跳动也曾栽过跟头,但总体看,它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中获得了更多动力,实现了速度空前的发展。不仅做到了与监管措施的协调,而且在短视频领域击败了其他国内网络巨头,拔得了头筹。此外,字节跳动还向全球市场大举扩张,其旗下的TikTok成为***最具影响力的短视频平台,也成为中国首个形成全球竞争力的互联网应用程序。
字节跳动在过去10年的成功毫无疑义地表明了监管措施的完善与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不是矛盾的,国家的大政策是开放的,执行政策的管理团队同样抱有推动发展的决心,则发展必成。过去10年里中国还出现了多个生机勃勃的其他互联网应用程序,它们的成功逻辑我相信完全可以移植到人工智能工具的开发热潮中来。
当前的形势是:AI竞争十分激烈,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对未来的技术面貌具有相当的重塑力,这一认知已几成共识。国家高度重视科技进步,视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在这个时候出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愿意相信,该管理办法是中国AI技术加快发展的推进器,时间将对这一点做出证明。
中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一定要赶上来,并且健康发展,这个结果是中国全社会的共同期待,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具挑战的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