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至5月6日,市工信局的《哈尔滨市支持企业加快成长扶持计划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年产值较同期增加3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且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2000万元(含),再增加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年最高奖励以500万元为上限。
奖励的企业需在哈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享受该政策的企业需严格履行数据填报义务;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奖励;项目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奖励的企业需通过数据审核、公示名单等环节无异议后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