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2014年,福建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被确定为全国8个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国家安监总局给予大力支持,多次到该省进行督导调研,提出许多富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促进了该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那么,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后,基层能否顺利接手?权力下放是否实现了激发市场活力的初衷,对安全生产监管带来哪些影响?转眼两年时间过去了,近日,本网记者对福建省安监系统该项工作做了一番了解和探讨。
省级层面:高屋建瓴 统筹精准
福建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福建具体情况,重在实际和有效,是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得以较好深化的重要因素。
据了解,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列入全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省委书记、省长分别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相关问题,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正是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下,福建省安监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起草了《福建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书记、省长审定同意,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以闽委办发〔2014〕42号文件印发执行,细化了19项改革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2015年底该省各项改革任务已全部按期完成。通过实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增强工作合力,促进了各类事故指标连续十年实现较大幅度下降。
在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福建省安监局取消和下放、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及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以及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备案,注册安全工程师预审等公共服务事项;将100%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认定、97%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9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100%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100%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委托下放各设区市安监局实施;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委托福州市、厦门市安监局实施。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福建省安监局制定出台《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今年2月3日在省安监局内部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抽调4名工作人员,与省局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运作,专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向审批办集中,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行政审批与监管分离,审批办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各相关职能处室、执法总队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构建“职能归口、监审分离、批管并重”的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