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日前,滨州市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显示,滨州市推出多项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意见》显示,滨州市将稳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允许部分创业单位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
滨州市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创业见习基地、各类创客空间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由中央财政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当年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由中央和省各承担0.5%,其中省级补助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注册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滨州市将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建立涉企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适时修订《滨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不在目录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一律不得向企业收费。对不执行清单管理的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全面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并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落实完善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执照且经营满12个月可获补贴
《意见》显示,滨州市将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另外,滨州市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并且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有条件的县(区)对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