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怀着对困难群众的牵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07亿元,为全国87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这是2009年以来第3次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广大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注和关怀,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此次补贴所需207亿元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补贴范围与2009年、2011年一致,标准则翻了一番,按照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的标准发放。
为了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温暖赶在节日之前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心中,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迅速组织落实。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补贴发放政策,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公开、透明。民政部门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加班加点,确保将补贴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对于年老、患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以及在不具备金融机构代发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还不辞劳苦、主动上门,为428.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补贴。截至1月21日,赶在春节前将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在按时足额发放补贴的同时,各地还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活动,到困难群众家走访慰问,送去米、面、油、肉等生活必需品。此外,财政部、民政部还预拨了2012年城乡低保补助资金600亿元、抚恤补助资金162亿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