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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5-31
  【国家扶持项目】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国务院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审改办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首批取消62项此类事项。

 


 
  一、基本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出一系列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经过两年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部门已经取消或者下放超过1/3以上的审批事项,国务院部门“审批多”的问题得到了较大改观。同时,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正在同步推进,随着改革深入,各方面反映地方政府实施的审批事项很大一部分是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其他形式设定,地方政府无权进行调整。基于这个情况,我们开始着手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对这项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加大力度推进这项工作。我们年初对这项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推进这项工作的意义还是很大的。第一,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给企业和社会松绑减负,激发民间投资的潜力和全社会的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负、清障。有利于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新红利、增添获得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第二,这将为地方改革拓展空间。中央取消对事项的指定后,可以进一步释放地方政府改革的空间,同时,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对于确需保留的一些许可事项,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形式设定。第三,这将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同性、整体性和针对性,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使相关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二、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务院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摸清底数。我们先请北京、山东、广东和宁夏四个省(区)市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了梳理汇总,报上来。在此基础上,我们研究形成了一个基础清单,前后两次将这个清单印发给各省级政府甄别核实、补充完善,同时印送给国务院相关部门,请他们研究,提出意见,经过几上几下,最终形成一个总清单。二是审核论证。在反复征求地方部门意见的过程中,我们组织一些法律专家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制定标准和口径,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一些地方政府的审改办集中会审,同时请相关的52个国务院部门派人参加,对照法律法规逐项核对,力求事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是研究提出清理方案。在摸底核实、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形成两类,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指地方实施的事项许可事项清单,另一个是部门规章、红头文件等其他形式指定的地方实施具有许可性质的事项。按类别性质取消或合法化。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建议,经过反复核实论证,我们研究提出一批可以取消的事项,逐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6月24、25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对这些事项进行了评估和论证,并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会议审议,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这批事项的处理意见,首批取消62项。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总的考虑是,继续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一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改革精神和要求,加快论证步伐,成熟一批取消一批。二是对部门规章、文件等其他形式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底原则上要全部取消,需要重新设许可的,可以另走立法程序。三是适时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改革意见,加快论证步伐,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这是关于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情况,下面向各位介绍一下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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