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邢利宇 郑巧)“我们要批评两种极端思想,一是学普通话就说搞同化,一是说民族语言就说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这都是错误的理解。”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17日表示。
丹珠昂奔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如何妥善处理国家通用文字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关系?如何看待少数民族被汉族同化的说法?
丹珠昂奔以两条相关宪法内容作答:一是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二是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对这两句话应该科学、辨证、统一地去认识,而不是对立起来。”
“我们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不光是民族地区,内地其他地区也一样。”丹珠昂奔举例说,比如“我”这个词儿,上海人叫“阿拉”,北京话是“我”,在他的老家青海,把“我”叫“诺(音)”。一些大家经常说的话,如果用青海方言讲,谁也听不懂,但用普通话大家都能听得懂。
丹珠昂奔认为,在公众场合可以说普通话,在家里,老乡们见面在一起就可以说方言,这互相有区别,但是不要紧。关键是不能把这个问题绝对对立起来,比如只能说普通话或者只能说方言。
他强调,国家民委以及国家各部委和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上述提到宪法的两个内容,即落实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同时也要落实好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要全面地理解、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宪法精神。”
目前,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广播电台73座,电视台90座,民族语言节目各占所有节目四分之一。全国民族出版社38家,出版28种少数民族文字图书。民族文字报纸99种,用13种民族文字出版,数量约占全国报纸总数5%。民族文字期刊223种,用10种民族文字出版。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古籍解题书目套书《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将全部出齐,把中国各少数民族落之于书面、传之于口头的各种古籍文献一一清点入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