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1日上午,记者从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获悉,警方接到报警,称大厂一家快递公司的一名快递员,因收发快递时接触危险化学品包裹中毒。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份包裹中邮寄有危险品丙烯酸甲酯,属于违法邮寄,目前违法行为人田某、孙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警方调查,5月8日,南京化工园一企业联系苏州昆山亚龙某公司购买5公斤丙烯酸甲酯,因昆山亚龙某公司没有现货,通过快递从吴江平望一化工公司购买到5公斤丙烯酸甲酯,并通过邮寄的方式直接发往南京化工园。5月11日晚上8点多,快递人员周某在取包裹时,因闻到丙烯酸甲酯刺激性气味引发轻度中毒。经及时送往医院妥善救治,周某已康复出院。
警方查明,昆山亚龙某公司业务员田某、吴江平望某化工公司经理孙某,明知丙烯酸甲酯属于危险物质,还通过快递进行邮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南京化工园警方已对2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同时,针对快递公司邮寄危险品的行为,警方已通报邮政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作者:中国物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