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1.高效行使司法监督权。实行“1+1+1”团队制改革,行政审判团队分类型承办案件,今年来已审结行政争议42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8件。
2.强化诉前协调化解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发出司法建议2件,行政机关诉前变更违法行政行为22件,经协调撤诉13件。
3.发挥“专家会审”作用。聘任9名行政审判专家开展诉讼全程会诊、独立法律评价,将专家“建议书”发送行政机关备案。
4.加强府院良性互动。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今年来行政首长应诉15人次;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参与跨区划府院联席会,行政机关组织300多人次到庭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