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陈玉明、刘雪、张展鹏、陆文军)再过几天,阶梯电价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步入正式实施阶段。
经过长时间酝酿形成的电价调整措施,从今年5月全国各省区市的集中听证,再到6月陆续公布实施方案,阶梯电价改革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各档电量有提高,显示对民意尊重
回顾此次阶梯电价政策的出台过程,最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很多地方对民意表现出相当的尊重。
今年5月以来各地密集召开的听证会上,人们注意到,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的听证并非“走过场”;不少消费者代表敢于说话,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江苏省举行的听证会上,甚至没有一名消费者代表对听证方案表示完全赞同。
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如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应该考虑季节性和家庭人口的因素,不少地方根据这些意见作了回应和修改。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对听证会提出的建议逐条说明,包括采纳和不采纳的具体理由。
从广受关注的三档电量标准看,在公布实施方案的省份中,大多数的规定电量标准有所提高。如江苏第一档电量从听证时的204度提高到230度,第三档起点电量从348度提高到400度;辽宁第一档和第三档起点电量均提高30度;河北第一档电量提高10度,第三档起点电量提高30度;重庆第三档起点电量提高80度。
考虑到季节性因素可能导致的用电不均衡问题,广东、海南等南方省份按冬夏季规定了不同电量标准,云南规定丰水期(5月至11月)所有用电量均执行优惠电价;其他已公布实施方案的省份大多把阶梯电价执行周期定为按年度执行。
有的实施方案也考虑到家庭人口因素。如江苏省规定,对家庭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上海市规定,人口多的家庭可分户分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月增加100度的基数等。
“此次阶梯电价的出台过程,在鼓励公众参与、吸纳民意、透明化方面开了个好头。希望今后凡出台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共政策,都能多听听老百姓的想法,充分尊重民意,这样政策才能得到大家的真心拥护。”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