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县(市、区)经济局,中省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省校合作工作,省工信厅拟组织我省重点企业与现有省校合作单位和拟合作高校签订一批项目合作协议(意向)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重点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今年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地方重点企业为主。合作院校主要包括: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合作项目为主。
二、重点领域
突出支持我省汽车、农产品深加工、石化、装备制造和医药等支柱优势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侧重企业联合高校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的关键环节的技术合作攻关项目,以及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合作项目。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具备一定条件和合作基础的重点企业与高校进行对接(相关高校科技力量基本情况可到中国技术创新吉林网www.ctiinjl.com.cn上查询)。推动企业与高校进一步深化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意向)。
各地将拟签订合作协议(意向)情况汇总后(见附件),于7月20日前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并传送电子文档。中省直企业可直接报送。
对于企业与高校实现签订协议(意向)的项目,作为今后省校合作支持的重点。省工信厅将跟踪调度和推动实施。
联 系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0431—88904365
传 真:0431—88904363
E__mail: jsjbc777@126.com
附件:企业与高校拟签订合作协议(意向)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