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研究部署内蒙古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研究部署内蒙古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经过近年来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环境治理项目,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全力打造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
会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大气和水污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为推进全区大气和水染污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自治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分管副盟市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分会场参加会议。(记者 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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