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宋庄女画家李玉兰房产纠纷一案最终落下帷幕。通州法院执结了此案。讨房村民马海涛支付了近28万元的赔款,李玉兰一家搬出了久居7年多的小院,暂时落脚在由当地村书记提供的一处工作室内。
2002年7月,画家李玉兰以4.5万元的价格购得宋庄镇辛店村村民马海涛的父亲留下的8间房屋及院落。2006年12月,马海涛开始追讨房产。2007年12月17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双方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玉兰退房,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3808元房屋补偿款。随后,李玉兰又将马海涛告上法庭,索赔48万元经济补偿金。2008年10月,通州法院一审判决马海涛赔偿李玉兰经济损失18万余元——这一结果被宋庄众艺术家视为“小胜”。因担心面临搬迁,尽管讨房农民马海涛未支付赔款,李玉兰曾不敢向法院申请强执。2008年11月,李玉兰以“判得的赔款不足以安家”为由,再次上诉。
今年6月24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令马海涛赔偿李玉兰损失185290元。据通州法院介绍,此后,马海涛的妻子董秀梅多次到该院执行庭哭诉,经法院反复做工作,马海涛最终主动交付了赔款。法院在通知李玉兰到庭后,李玉兰表示,其家在外地,事业在通州,希望法院为其全家寻找安身之处,否则无法自动腾退房屋。
7月中旬,承办人先后两次前往李玉兰住处,并就该案与宋庄镇政府沟通,镇政府同意为李玉兰安置用于生活和工作的画室。今年8月,李玉兰一家从诉争房屋中搬出。
记者追访
“我满脑子都是下一步落脚的事情”
昨天,记者与李玉兰取得了联系。其表示,目前全家人落脚在当地小堡村的一间工作室内,该房屋是由小堡村的村书记提供的,无需交纳房租,但只有一年的使用期。“现在才搬过来一个月,刚刚把这处临时的住所整理出‘家’的样子。这里条件还好,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一年之后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李玉兰表示,住在宋庄多年,仍希望能在宋庄附近找房子,但至今还未找到合适的住处。“其实主要问题还是拿到的赔款购买商品房远远不够,而画家的收入又不稳定,使得现在购买商品房不太现实。”此前房产纠纷缠身时,李玉兰及其丈夫一度无心作画。昨天,她表示,目前工作状态仍未能恢复,因为“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下一步落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