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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02
    针对一些地方把保障房建在“荒郊野外”,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不完善,给老百姓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河南省政府明确要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在交通、生活便利的区域,贴近保障对象需求。各地在项目落实中要切实做到“三不”: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预售手续。(3月 30日河南商报)

  不建“荒郊野外”,意味河南省今后的保障房将不仅具有价格优势,还有地理优势、配套优势。如果这条“善政”不折不扣地得到有效落实,意味着保障房将在投入使用后,继续发挥“廉价”优势,降低住户生活成本,甚至还可能成为一些家庭“脱困”的有利跳板。不过,保障房不准建在“荒郊野外”纵使千般好,也面临着三道主要“门槛”。

  首当其冲的便是资金。过去之所以一些地方常常将保障房建在偏乡僻壤,往往因为中心城区土地和拆迁成本高、配套成本高。而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政府的净投入,缺乏回报空间。从住建部历年对地方保障房建设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之所以开工率难以实现既定目标,主要症结在于配套资金不足。虽然2012年全国保障房开工量从2011年的1000万套减至700万套,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2011年1526亿元,但对当前正受制于“土地财政”收益大幅下滑和国务院清理政府融资平台的双重“夹击”,一些地方资金掣肘形势只会更加严峻。

  其次是土地供给。近年来,“土地财政”异军突起,2010年创下了2.9万亿元的历史新高,2011年管理部门没有公布相关数据,但媒体推算全国土地财政收入可能急挫万亿元。资金来源渠道全面收窄,一大批政府投资项目“嗷嗷待哺”,对于过度依赖土地开发的地方经济而言,在优越地段建设保障房,不仅意味着割地方政府的“肉”,还意味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链形势的更加严峻,这还不包括公共配套项目的资金投入。

  第三是保障房对中低阶层的保障效益问题。一直以来,保障房分配“内幕”不断,分配者中不仅包括中低收入阶层,更不乏高收入群体,甚至三番五次地出现公权者那“健硕”的身影。正是出于对分配不公的强烈愤懑,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出了个“馊主意”,即“廉租房不应建厕所”,认为这样公权力才可能不屑于“染指”。如果保障房建在优越地段,对于亟待提升公信力的保障房分配机制而言,无疑将会面临更大的考验。 保障房不建在“荒郊野外”,这肯定是进步,但这样的“善政”能否达成既定初衷,不只是简单的保障房建设选址问题,还需要地方政府舍得还惠于“贫”,舍得真金白银的大笔投入,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分配机制,确实让中低阶层享受到社会的关爱温暖,从而扬起奋斗的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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