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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02
    2012年3月16日,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称,《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有关重点制度设计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将紧紧围绕征地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发展权问题。
 
  修法将集中在“征地范围、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失地农民安置、社会保障和就业、征地程序以及权力救济”等方面,上述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说,“为了配合修法工作,国土资源部的工作组正在全国调研,制定出台《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但只有修法完成后,条例才能实施”。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把“深化农村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作为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上述人士表示,从调研情况看,各省对集体土地征收分歧很大,“各地经济发展不同,补偿标准无法一致,而且政府抱怨,明和暗的补偿加起来已经不少”。
 
  据国土资源部消息,在征地制度改革中,首先将明确征地范围,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衔接,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在征地补偿上,拓宽补偿安置方式,改变单一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采取就业、培训、留地、入股等多种安置模式,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土地增值收益向被征地农民倾斜。
 
  国土资源部要求,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重分宅基地的采取房屋重置价安置,不再分配宅基地的按当地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安置。
 
  同时,要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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