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收住房空置税理论上是可行的。对政府限制买房导致很多钱留在公众手里没法流出去,又找不到投资出路解决思路,经济学家茅于轼指出,并非只有 “限购令”这一条路。“限购令”只是一个“堵”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不只有这一条路。从宏观上讲,中国目前内需不足,不得不靠出口低汇率维持经济高增长,买房买车刚好可以扩大内需,因此“堵”不是办法,应该用“疏散”办法来解决。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空房,这是对资源的浪费,让空房出租是一个值得采取的办法。建议政府对既不使用也不出租的空房就要收高税,这样房主就要想办法租出去;租赁市场上供给增加后租金就会大幅度下降;这对于买不起房子的低收入人群是有好处的。为了保障公平,不得不牺牲一些效率。对不愿意出租的人,要规定十年之内不允许卖,否则收取50%的税,这样卖房人就不会从投机买卖的差价里赚太多钱;房地产虽然价格很高,但有很多泡沫,对社会贡献不大,应该征税。
在我看来,开征住房空置税不仅可以为广受诟病的“限购令”解围,让房价有望回归合理价位。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于,住房空置税的收入还可以从制度层面找到解决地方财政饥渴和缺口的本策,尤为重要的是,藉此还可以彻底打碎炒房者投机暴富的信心和侥幸,让炒房暴富的神话在中国大地就此“此路不通”。
开征住房空置税也是有国外成功先例参照的。韩国就执行优先为无房人提供房屋的“一宅一户”制度。近年来,韩国购买多处房产投资的情况日益严重。为此,韩国在实行一宅一户制度外,虽未规定明确的空置税项目,但对第二套住房课以其他重税。如***套住房政府收取的资产增殖税为9%,第二套则高达 36%,第三套更是达到60%到75%,买房空置待涨几乎无利可图。英国政府推出了一个新的税种第二处房产税(也叫空置税)。法国则是世界上少有的较早征收空置税的国家,许多法国人拥有不止一处住房,他们通常在大部分时间里住在城市,但在周末或假期到乡村住所逗留一段时间,如是就形成了所谓的“主要住所” 和“第二住所”。如果“第二住所”基本不怎么使用,该住所则需按面积缴纳空置税。
应当说,眼下本轮楼市调控已经到了“决出胜负”的关键时期,更是到了各方博弈的微妙时期。与以往历次调控一样,“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由于久来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过度倚重和“土地财政”的惯性作用,本轮“史上最严”的调控已然让不少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在中央高调彰示“咬定目标不放动” “将调控进行到底”的当下,各地各类“救市”声浪正暗潮涌动。如果说近日芜湖和先前的马鞍山推出包括契税返还和平方补贴的政策是曲线巧妙“救市”,春节前夕,广东中山暗自调高最高限价标准松绑“限价令”,去年10月佛山出台短命文件取消“限购令”,恐怕要算明目张胆明火执仗的“救市”了。
因此,无论从实现调即期目标考虑,抑或从寻找楼市健康发展治本之策计议,开征住房空置税或许皆是最好的“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