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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2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 华晔迪)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组建动力电池创新平台、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扩大城市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培育经济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内容。从会议释放内容看,国务院此番提出的政策措施颇具现实针对性。据记者观察,从针对问题看,这些政策措施在“补短板”“强基础”“扩市场”“提品质”“引资金”等五个方面打出“组合拳”。

首先是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会议提出,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在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共性、基础技术研发上集中发力。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装备的支持。

这是“补短板”之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表示,目前我国车用动力电池与一些发达国家有相隔一代的水平之差,对中国来说要逐步达到世界平均水平,需要材料,装备,生产,市场等各方协同发展。

二是“强基础”。会议提出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地方政府、业主、开发商、物业和电网企业等责权利,推动落实住宅小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景区及其他社会停车场等建设充电设施的要求。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认为,当前既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加强技术研发,建立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网络,也要加快电池等核心零部件维修保养体系建设,探索科学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

在“扩市场”方面,会议提出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同时强调,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另外,对于业内人士反映我国新能源汽车品质不高的问题,会议给出“提品质”之策:完善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发展新能源汽车+物联网,强化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控、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市场退出等机制。

此外,会议还提出要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在“引资金”方面,会议提出,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回收利用等服务领域等措施。

责任编辑: 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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