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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ZDW  2018-07-17
  国家扶持项目网消息,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时明确,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
 
  《意见》提出,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举办者自主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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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民办学校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收费上有什么区别?
 
  《意见》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收费,逐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除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在过渡期间,民办学校需要调整现行教育收费标准的,应先按规定完成办学属性的重新登记,再按照程序调整收费标准。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学
 
  在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方面,意见提出,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同等资助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民办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加大资助力度。
 
  违规办学学校有何惩戒措施?
 
  《意见》提出,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民办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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