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请报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信息及试点企业信息的通知》要求,请组织填写相关信息,并于7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3份交送至市经信委科技标准处(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hao@csix.cn。同时,根据培育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向委科技标准处报送培育工程日常工作信息,包括:培育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试点企业经验和做法、典型培育和企业运用案例、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相关信息将在网站、报社等媒体进行宣传。
联系人:王浩 于川平 梁化君
联系电话:61136010-691 61136010-338 57587655
邮箱:wanghao@csix.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17日
附件1:2013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信息表
附件2: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试点企业信息表
附件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补充信息表
附件4: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