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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4-25

苏中医政〔2013〕38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有关厅直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我局将开展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原则上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研院所(校)。现有中医药科研二、三级实验室不再申报。

  二、按照自愿申请的方式,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填写《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评估申请书》(一式3份,附电子版,详见附件),由各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8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医政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厅直单位直接报送。

  三、我局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委员会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名单。

  四、联系人:毕磊,电话:025-83620513,邮箱:bil@jswst.gov.cn  

  附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评估申请书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3年7月18日

附件下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评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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