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2016年,财政部将我省纳入全国13个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省份之一。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了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近日,省财政厅按照每个试点县1000万元的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3亿元,确保各地试点顺利组织实施。
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财政厅积极谋划、精心组织,以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坚持村级主体、市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四大原则开展试点工作。把有强烈试点意愿、有资金保障、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显著的30个县市区纳入试点。
试点工作要求各地要积极创新机制,探索不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坚持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重点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扶持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到2020年,使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管理的支出需要。
为加强财政绩效目标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省财政厅将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地方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和进入退出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规范透明;严格督促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实效,资金使用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