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王女士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销售人员介绍称,如果资金不够可以考虑“消费贷”过桥。对此,王女士想知道此种操作模式是否可行?有哪些风险?
解答:
对此,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韩君恒律师表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利率下降,也出现利用消费贷等置换房贷的现象。韩君恒律师称,自2022年8月中旬起,六大国有银行的“消费贷”最低年利率均已降至4.0%以下。今年1月,有的银行甚至推出了利率3.2%的“消费贷”,多家银行的个人“经营贷”利率已低至3.5%以下。而一些城市房屋贷款利率在4.8%以上。相比之下,有些购房人就想用“消费贷”或“经营贷”过桥房贷。
2021年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严厉禁止利用经营贷、消费贷购买住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韩君恒律师进一步介绍,由此可以看出,违规贷款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还会因为银行停止发放贷款、被提前收回房贷。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能承担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