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我省PPP模式运用出新政——将积极推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PPP项目投资主体运用金融创新形式对接资本市场。
记者10月1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市县分类稳妥推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资产证券化,对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目前全省PPP项目库入库项目已达1099个,总投资13446亿元,涉及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农业、养老等19个领域;已有222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3699亿元,PPP项目数量、投资金额实现高位增长。但是,由于PPP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等特点,导致部分PPP项目出现融资难、融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投资PPP项目的民营企业,对资本市场不熟悉,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面临发展瓶颈。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问题,在贯彻落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出台政策精神的基础上,我省新政策不仅明确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基础资产类型、期限阶段,方便不同发行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融资,还明确了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荐条件和申请程序。
“对于运作规范、市场化程度较高、现金流稳定的PPP项目,省财政厅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出具推荐意见,支持项目享受资产证券化绿色通道政策,简化审核程序,加快融资进度。”这位负责人说。
为鼓励PPP项目对接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知》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包括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设PPP项目专板,有序引导各类PPP项目公司挂牌交易;对于PPP项目公司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省财政按照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于PPP项目公司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融资的,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0.1%对项目公司进行奖励。鼓励PPP项目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省财政将按照融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补助;鼓励和支持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积极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多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