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自明年1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25日联合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我国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