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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9-05
    【国家扶持项目】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此,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日详解这一政策的意义和亮点。

 

 
    据介绍,我国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对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已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20%,平均补助标准每年每生2000元,每年约500万名学生受益。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免学杂费财政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
 
    同时,此次出台的政策将对民办教育“一视同仁”. 此外,各地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意见要求的,可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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