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扶持 > 补助资金 > 补助资金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小洛  2016-05-05
扶持政策 <a href='/a/zcfc/gjzc/' target='_blank'><u>国家政策</u></a> 补助政策 <a href='/a/zjfc/bzzj/' target='_blank'><u>补助资金</u></a> 扶持
  【国家扶持项目 补助资金】浙知发管〔2016〕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办)、经信委(局):
 
  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和《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知发〔2007〕8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与复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拟申请2016年省专利示范企业的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县(市)或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办)签署意见,并由县(市)或市(委)、知识产权局(办)统一汇总(见附件1)后,于4月30日前正式上报。申报认定材料需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二、组织复核
 
  各地应在4月底前完成对2013年通过复核和认定的省专利示范企业(见附件3)的全面复核工作,并将初步复核结果汇总(见附件2)正式上报,提交有关企业复核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文档。
 
  三、其他说明
 
  (一)《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之(一)、(二)款的证明材料按照GB/T 29490-2013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二)省知识产权局和经信委经实地抽查和综合审核后,2016年认定与复核结果将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网上予以公示。
 
  (三)宁波市所辖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与复核工作继续由宁波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经信委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人:沈方英
 
  电 话:0571-87054065
 
  E-mail:shenfangying@zjinfo.gov.cn
 
  附件:1.2016年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
 
  2.参加2016年复核的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情况汇总表
 
  3.参加2016年复核的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