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3月2日电 (陈琦、刘敏)壮大商贸龙头企业,建设巴渝美食之都、支持发展文旅体消费……近日,渝中区出台《渝中区关于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的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全力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
渝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邓光怀介绍,《扶持办法》共七章、二十二条,旨在进一步扩大消费领域发展,促进优质消费资源聚集,支持商贸龙头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倾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扶持办法》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围绕壮大商贸龙头企业,《扶持办法》提出,对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零售额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和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给予一定的扶持;培育外贸进出口企业,对年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企业,区级年度综合贡献较上年增量超过10万元,给予超过10万元部分的50%扶持。
在支持发展国际消费品牌方面,《扶持办法》明确,对首次引进的国际品牌,分别按照头部奢侈品牌、国际一线品牌、轻奢品牌旗舰店不含税营业额的2%、1%、0.5%分别给予租金扶持;对新开自营的零售类全球、全国、西南、重庆级首店品牌,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30家,给予10-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在区内开设免税店企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等。
在支持建设巴渝“美食之都”方面,《扶持办法》指出要壮大餐饮总部,对连锁品牌和供应链餐饮企业在渝中区新设立总部,按其区级年度综合贡献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对成功入选获评米其林星级餐厅、美团黑珍珠餐厅、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分别按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在支持打造消费地标场景方面,《扶持办法》明确,鼓励商场提档升级,对存量商场提档升级且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改造面积规模分别给予工程投资10%、20%扶持;鼓励市场商场化、园区化改造,对达到条件的给予工程投资20%扶持;鼓励企业围绕渝中区“后街、天台、江岸、步道、洞穴”五大资源要素打造的特色消费场景,择优评选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扶持;鼓励发展后街经济,对后街小巷升级为特色商业街区,达到相应条件的,给予工程投资的20%扶持。
在支持发展文旅体消费方面,《扶持办法》提出,鼓励打造优质文旅消费场所并开展演艺活动,鼓励创建国家级、市级示范项目,鼓励酒店民宿品质提升,鼓励旅行社接待游客并在渝中区过夜住宿;鼓励在区举办大型文化旅游类会议、论坛、节会展会、推介会等活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老旧厂房、闲置低消楼宇等投资改建体育运动场馆。
此外,《扶持办法》中明确对举办国际品牌快闪、新品发布、国际消费品展示等时尚活动,按活动投资额20%以内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举办全国性、专业性经贸类论坛峰会,按活动投资额30%以内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引进设立全国、全球影响力的时尚媒体、学院或行业协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以此支持扩大时尚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