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地处西部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域广袤,资源较为丰富,但环境脆弱,生态敏感且不稳定,环保任务重。州域内大部分土地为荒漠、半荒漠和高山草甸,其中荒漠戈壁占65%,草原占31%,耕地和林地占2%,水域占2%。这种特殊的州情和农情,制约着海西州农牧业的发展。
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近年来,海西州大胆探索农牧业经营主体创新,取得一些经验。具体做法是,采取农牧民草场承包经营权、牲畜等折价入股方式,组建农牧民股份合作社。在合作社内部实行劳动力的专业分工,生产指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量化,用工按劳取酬,最后利润按股分红,经营风险由参股农牧民共同承担。实践证明,这种股份合作形式较好地解决了农牧业产业组织内部生产要素的组合问题,优化了利益分配关系,受到农牧民普遍欢迎。
可见,推进农牧业经营主体创新,除了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农地流转原则外,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这就要求在农地确权基础上,建立健全规范的农地流转市场,形成公开透明的流转价格,明确流转双方的权责关系。其次,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论是工商企业,还是内生性的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合作社联合社等组织,都应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再次,要注重理顺利益分配关系。在经营主体内部,以利益分配为纽带,应当构建一种激励相容、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得实惠,管理层受激励,双方形成较为平等的伙伴关系。其四,要重视农地流转的后续服务和监管。对新型经营主体申请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需求,应该科学论证,满足其合理需求。建立经营主体人才扶持机制,使每个经营主体都有一个好的当家人,引导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此外,还应探索工商企业租赁农地的资格准入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农地流转监测体系,防止农地非粮化和非农化。
选择什么样的产业,关系到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能否形成,也是切实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轨的关键。长期以来,一些地区只重视农牧产品生产环节,缺乏对加工、销售和服务环节的重视,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纵向整合不够。国际经验表明,农牧业新型产业体系要求加快一、二、三次产业之间的融合,形成涵盖产前、产中和产后于一体的综合产业体系。因此,加大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纵向整合,强化农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横向协同,构建新型农牧业产业体系,是今后产业转轨和创新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海西州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地方特有农牧业资源开发,先后建成了柴达木枸杞等九大特色产业基地,并培育形成了全国第二大枸杞产区。实践探索表明,在农业横向整合中,应抓住当前农牧业功能图谱的演化趋势,利用农牧区产业发展的景观价值外溢,积极发挥以农牧产品供给为核心的本体产业和休闲观光为核心的新型服务业等关联产业的协同效应,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加速融合,提高产业综合效益。
农牧业现代治理能力的提高和新型治理体系的形成,更要求加快政府创新力度,推进农牧业宏观管理体系的现代变革。
要完善宏观信息服务。由于生产周期的影响,价格的小幅波动往往会形成供给端或者需求端的更大反应,引发农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突出的农产品“买难”和“卖难”。因此,为了稳定农牧民的生产预期,要积极探索建立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宏观信息预警机制,为农牧民提供宏观信息服务,逐步建立生产预警、市场预警以及灾害预警体系。
要完善工商资本监管机制。针对工商资本进军农业,应在有效引导的前提下,对其潜在的非农化冲动进行严格监管,对其农业经营能力和项目风险等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以流转土地的名义实施土地的非农化,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工商资本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要保护其经营稳定和合理利润,可以将资格审查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将准入审查制度作为企业等经营主体申报财政补助或承担各级涉农项目的前提条件,并依据上述指标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制度。
要加强农牧业风险管理。近年来,全国各地初步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但保险品种相对较少、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要结合各地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全面构建农牧业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要建立农牧业生态补偿机制。海西州占青海省总面积的44%,州域主体柴达木盆地是全国八大沙漠之一,也是青海省沙化面积最多、治理难度最大、生态建设任务最艰巨的地区。为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在全州牧区实施包括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补贴、草原监管体系和发展牧民后续产业等内容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划出专门区域建立永久性生态补偿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