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广玉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今年3月,杭州市“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中,两家涉嫌在线设施弄虚作假的企业被查处。(6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
2013年11月,全国检查企业3.8万家,查处包括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问题近1.1万件。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方面的问题可见一斑。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新环保法及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然而,造假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从环保部门通报的一些案例看,造假获益大而违法成本低,是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有数据显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仅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不仅如此,由于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企业造假被查处的几率很小。面对点多面广的企业环境监测数据,某地有关负责人曾说,即便是安排一万个人监管,也不能确保发现违法排污企业。还有,即使有企业因为造假被查处,受到的处罚与他们造假获益相比也只是“毛毛雨”。山东省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和日照城市排水公司被发现监测数据作假,受到的处罚只有10万元罚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为业内“潜规则”也就不难理解了。
因此,遏制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尤其需要环保部门依法课以重罚,提高其违法成本。对环保部门来说,一方面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对企业造假的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另一方面,不妨用上“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企业加装摄像头,对其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在重点企业下风方向,设置自动监控装置,通过监测环境质量数据反推企业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是否造假。对于人手有限的现实困难,环保部门可依据新环保法有关公众参与的规定,发动公众参与监管、积极举报。须知,生活在企业周边的人,对环境问题最为敏感也最为热心。一旦他们参与到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监督中来,企业有个风吹草动,也难以逃过他们的火眼金睛。
在提高企业造假发现查处率的同时,环保部门也应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让造假企业得不偿失。对企业数据造假违法排污,可依据新环保法“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的规定,让企业付出巨大代价,而不是仅仅罚款几万元了事。同时,也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还有,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发起环保公益诉讼,倒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守法经营。(宋广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