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印发通知要求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工商总局一直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通知》要求,各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市场主体总量,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开展创业指导进高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和办事指南等方式,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特点和自身意愿,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简便灵活、易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指导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注重自身信用积累。结合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等,积极参与、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扰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秩序的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此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掌握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的优势,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引导创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小微企业名录,了解中央和地方有关扶持政策及获取政策扶持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创业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要求发挥各级个私协会作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帮助和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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