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项目扶持网讯 “特别是打着扶贫的旗号去敛财、违法乱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7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坦言,总体上“大家做扶贫还是真实的,认认真真地办事情”,但是“确实有些人打着扶贫的旗号办自己的事,甚至借机敛财,搞一些其他的事情,有些地方借机举债,这些情况都是有的,要坚决进行纠正”。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重大任务,也体现着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们常说,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通俗地说,就是要把解决贫困群众的现实问题、带领贫困群众真正过上美好生活,作为做好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借着扶贫机会敛财,还是打着扶贫旗号做自己的事,从根本上说都背离了扶贫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实质上是“假扶贫”,既无法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更挑战了党纪国法,必须严肃查处。
比起大规模贪污挪用扶贫款项,一些借着扶贫机会敛财的现象,看着“小”,但影响大。比如,有的基层干部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把补贴发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反将真正的贫困村民排除在外;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等。在这些人眼里,扶贫资金俨然成了“唐僧肉”,不但使扶贫款项没有“真正用在刀刃上”,更直接损害了扶贫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有干部利用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权吃拿卡要,或明或暗地向贫困户索取“回扣”,“让中央的温暖打了折扣”,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扶贫需要一本“明白账”,不但扶贫的钱要用得精准,政策也要精准。为了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脱贫,从国家到地方近年来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关键是将这些政策意图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利用国家对扶贫贷款的倾斜政策,借扶贫融资的名义盲目举债,上马不切实际的“扶贫项目”,靠着“烧钱”大搞“政绩工程”,甚至是打着“优化招商环境”的名义,将资金投入到与脱贫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形象工程”之中,最终变成了“以债养债”的“举债式扶贫”。对此,去年以来中央已多次点名通报——脱贫必须强化内生动力,靠的是“造血”而不是“输血”,不是“寅吃卯粮”“一肥遮百丑”。
“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这一鲜明表态,传达了对扶贫领域的一系列乱作为现象“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脱贫攻坚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但不能因为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就不顾质量。对于那些乱作为现象,既要重拳出击,坚决纠正,“谁要想动扶贫这个奶酪,就不能让他得好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相关约束监督机制,从制度上考虑,做好顶层设计,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让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让脱贫攻坚的成效赢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