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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6-06-27
    【国家扶持项目】我市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制定实施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培育计划,对年产值超2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按照省政府大型骨干企业培育指导意见的要求,给予集中资源扶持;对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措施》提出,强化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链招商,创新招商方式,筛选相关重点行业的国内外招商目标企业,加大力度引进行业排名前5名、世界500强或与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可形成完整产业链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和配套产业,带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对新引进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引资有功人员(公职人员除外,具体奖励办法由项目所在县、区制定实施,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注册资本或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市、县(区)分成部分3000万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优先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我市《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提出的最高不超500万元的总部企业落户奖或经营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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