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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3

  支持特岗教师的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就开展

  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答记者问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

  1.请您谈谈《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为解决农村地区师资紧缺、结构性失衡问题,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六年来,中央“特岗计划”共招聘23.5万名特岗教师,赴22个省区、1023个县、2.8万所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连续三年留任比例均达87%以上。实践证明,“特岗计划”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一是为农村学校补充了大批高素质农村教师;二是增强了农村教育的生机活力;三是创新了教师补充机制;四是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五是开辟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渠道。

  教育部等四部门十分关注特岗教师的成长发展,2006年印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规定:“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200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特岗教师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申请条件和录取办法。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支持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教育部从2011年起,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2.请介绍一下《通知》的研制过程。

  答:今年9月以来,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了多次沟通,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在文件研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政策导向,一是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二是支持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的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激励特岗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三是统筹考虑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与其他在职中小学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政策衔接。

  在文件研制过程中,遵循发扬民主、广纳群言、广集众智的原则。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和书面方式,先后3次征求31个省(区、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77所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校,30多名特岗教师的意见建议,并予以充分吸纳。

  3.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二)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三)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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