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 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宣布,自4月20日起,邮政企业寄递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每立方分米重量不低于167克普通包裹服务资费,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国家规定资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资费水平。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按照省级行政区划、省会城市之间邮运距离,设置31个计费区、6档资费,区分首重、续重计费,首重、续重计费单位重量均为1千克,不再另收挂号费。
通知明确,邮政企业要严格执行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标准规定。对因资费结构调整邮资下降的线路,不得不降或少降资费;对个别邮资上涨的线路,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通过采取资费下浮措施,合理控制实际邮资涨幅。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要切实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邮政企业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执行、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对邮政企业恶意竞销、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调查,依法纠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