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工信部近日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表示将淘汰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普钢企业。
根据规范条件的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此外,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