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过广泛征求建议意见、反复论证和多次修改,于去年12月23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是全国***个专门规范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的地方立法。办法确立了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监检合一的管理体制,确立了地方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制度、山羊绒收储制度、毛绒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毛绒分选工和经纪人岗位培训等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毛绒纤维主产区,也是世界羊绒生产基地。目前,我区毛绒产业以家庭为主,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不畅通,毛绒市场发育不健全,农牧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毛绒纤维收购中损害农牧民利益,加工中不执行质量标准,毛绒纤维交易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伪劣毛绒制品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屡屡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制约了我区毛绒产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保证毛绒纤维质量,维护毛绒纤维市场秩序,保护毛绒纤维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扶持、规范羊毛羊绒产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对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