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近日获得通过。
条例共二十九条,分总则、专门机构职责、预防措施、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这一条例,对健全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形成预防合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一般工作部署向依法规范推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列入今年立法审议项目。5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次审议。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会同省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组织立法调研座谈,对条例草案又进行多次研究修改。(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