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至20日,张德江委员长在湖北省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图为4月17日,张德江到襄阳檀溪湖农贸市场,了解终端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监督情况。摄影/谢环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面对多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成为关乎公众切身利益,乃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考验面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2015 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启动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由张德江委员长担任组长。他亲自主持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 月中旬和5月上旬,张德江委员长率领执法检查组赴湖北、内蒙古等地检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在执法检查期间,他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企业车间、饭店后厨,详细了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主持召开座谈会,与政府负责人、企业代表、种养殖大户、餐饮从业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他们关于推动法律贯彻落实、促进法律制度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更让外界关注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监督工作计划,在6 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将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作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主持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届时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对食品安全法开展如此规格高、阵容强的执法检查,引起了外界的高度关注。舆论普遍认为,由张德江委员长亲自领衔此次执法检查,显示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极其重视,处处体现着为国为民尽责、勇于担当的精神。
此次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报告工作、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的“组合拳”,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地沟油、瘦肉精……每个触目惊心的名词背后,都是一场不堪回首的食品安全事故,挑战着社会的道德底线。
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就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等作出一系列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够不够格的问题。
食品安全一头连着党中央的心,另一头更牵动着亿万老百姓敏感的神经。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共有250 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40多件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和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食品卫生法;2006 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替代了原来的食品卫生法;2011年,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进一步强化了有关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在2013年,履新不久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食品安全法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规划。经过三次审议,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并以这四条原则为统领,确立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责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着力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加严实。一时间,外界用“新食品安全法”“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来评价这部法律。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仅实施半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启动了执法检查,并把它列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现行有效的200多部法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年度开头大戏?张德江委员长对此明确指出,要抓住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检查相关法律实施情况,推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4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召开***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后,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狠抓普法执法,强化监管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在今年的2月下旬和3月底派出调研组,赴北京和山东的多个地方了解食品安全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发现,食品监管体制不健全不完善、配套法规滞后、食品小摊贩小作坊监管难等问题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这些问题都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张德江委员长指出,要坚持既治标又治本,抓住突出问题、矛盾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法律的严要求变为各有关方面的严行动,确保法律的新面貌带来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气象。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地处中部的湖北省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张德江委员长把执法检查的***站放在了湖北。
4月17日至20日,张德江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襄阳、武汉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着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在湖北期间,张德江委员长先后来到蔬菜生产基地、育种研发机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行业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地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近年来,湖北上下严格贯彻法律规定,没有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连续三年在国家相关考评中位居前列;今年3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张德江委员长对湖北取得的这些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更对湖北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他说,湖北要继续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坚持不懈地把“舌尖上的安全”抓实抓好。
在襄阳召开的基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座谈会上,出席会议的代表们畅所欲言。宜城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棒”,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压舱石”、“杀手锏”和“助推器”。张德江委员长指出,制定一部好的法律不容易,要把制定出来的良法实施好更不容易。他强调,通过执法检查,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把法律制度变为法治实践。
委员长的讲话为湖北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说,在“十三五”开局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的关键时期,张德江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湖北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生问题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湖北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湖北人民的亲切关怀。湖北是农业大省,食品产业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事关湖北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湖北将乘执法检查组来鄂检查的强劲东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张德江委员长视察湖北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查找差距、整改提高,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发力
有着祖国北疆美丽风景线之称的内蒙古地域广袤,畜牧养殖业十分发达。数据显示,内蒙古的牛奶、羊肉产量多年来始终位居全国首位,成为农牧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作为从“农田到餐桌”的源头,肉羊养殖和乳制品加工一直都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食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危及全行业的发展,更会对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带来极大挑战。正如张德江委员长在执法检查组***次全体会议上所强调的,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尤其是食品企业的***生命线,“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对整个中国乳制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完全消除,这个教训极为深刻!”带着对内蒙古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牵挂,5月7日至9日,张德江委员长率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到内蒙古检查。他特地来到肉羊、奶牛养殖基地,详细了解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生产等企业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他指出,一定要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控制和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
最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方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张德江委员长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对内蒙古继续抓好肉、奶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要求。他说,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对畜牧业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管,着力保障乳制品、肉制品安全,探索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管路子,为全国作出示范。
面对委员长的殷切期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说,张德江委员长对自治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明确要求,既有热情鼓励,也有期望鞭策。我们一定要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自治区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贯彻落实到全区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贯彻落实到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努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执法检查的四个目的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自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张德江委员长多次就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特别是执法检查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在去年开展的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中,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执法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
在总结、完善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探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包括六个环节:选好执法检查题目,重视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全面准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认真进行审议,加强改进实际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外界认为,一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的人大监督链条已经形成,极大地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力度和实效,有力地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在这次执法检查期间,张德江委员长还结合人大监督工作实际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四个目的。
一是宣传普及法律,树立法律的权威。通过执法检查,带动全社会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高法治意识。特别是对新制定、新修订的重要法律,越早开展执法检查,对法律的宣传普及作用越明显。我们对新制定的旅游法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就突出体现了这一点。
二是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要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履行职责。我们检查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对象主要是“一府两院”,从内容上主要是看他们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履职尽责,从而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我们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检查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有没有落实,要求建立的体制机制有没有形成,确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没有实现。归结起来,就是要保证法律落地生根,成为法治实践。
四是促进法律制度完善。特别是对那些实施时间较长、各方面反映需要修改的法律,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法律制度和规定与实际情况不适应、同其他法律不协调等问题,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及各方面意见,总结实践经验,为修改完善法律做准备。
这四个目的深刻揭示了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宗旨和要义。紧紧抓住了执法检查的精髓,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梁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