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为了更好地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进一步推进清远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清远市卫计局于6月举办计划生育新条例和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解读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解读,培训对象为市卫生计生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主要领导、分管政策法规领导、科(股)室负责人,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分管计划生育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共400余人。
此次培训班分2期进行,6月7日,第1期培训班在清远市人民医院顺利举办,清远市政协副主席、市卫计局局长唐远强,清远市卫计局党组书记邓菲参加了本期培训班,清远市卫计局副局长罗家泉主持开班仪式并作讲话。
罗家泉指出,根据最新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生育调节、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修改,特别是生育调节方面修改是比较大的。本次培训班的政策解读旨在明确和解决各地、各业务部门在新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对条例理解、使用和新老条例衔接等难于处理问题。
罗家泉指出,依法行政工作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本次培训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大家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培训班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高从林科长对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和计划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新旧条例的修改内容进行了着重解析,并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新老条例衔接难点、重点进行了指导。
清远市法治局行政复议科陈庆峰科长对依法行政工作指标和要求进行了系统解读,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着重针对卫生计生部门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