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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6-21
    【国家扶持项目】2014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963件,行政案件2446件,刑事案件1439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都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6月6日,省法院向媒体通报了全省法院环境审判情况,表示将继续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与各环保职能部门合作,建立健全环保执法协调机制,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努力提高公众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世梁介绍,近两年,全省法院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都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4年,全省法院共依法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24件,2015年受理715件,涉及破坏动植物和矿产资源、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类型犯罪,其中以动植物资源为对象的犯罪频发高发。同时,注重对环境资源的恢复性保护,将补栽补种、重新投放鱼苗等环境资源恢复行为纳入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014-2015年,全省法院年均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近4000件,主要涉及环境资源物权纠纷、合同纠纷和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等类型。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中严格实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保证人民群众不因为环境污染案件专业化程度高、举证困难而承担败诉风险,防止环境污染损害进一步扩大。
 
    在环境资源行政案中,全省各级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各类环境行政资源案件,2014年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834件,2015年受理1612件,年增长93.28%.为避免损害结果加剧的现实危险,环境司法也要突破传统诉讼事后救济的被动性。近两年,全省法院积极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逐步健全专门审判机制,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理。目前,除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外,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也在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环境资源案件较多、保护任务较重的甘孜中院、阿坝中院、巴中中院、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机构;自贡中院设立了由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固定人员组成的环境资源“三合一”合议庭;攀枝花中院、南充市辖区各基层法院、巴中市恩阳区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合议庭;内江、泸州、宜宾、乐山等地也正结合各地特点,酝酿筹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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