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迎来挂牌一周年,扩区后的上海自贸区也将满一年。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当天发布的《2016中国自贸实验区发展报告》认为,经过这一年的探索,四个自贸区解决了诸多市场扩大开放后和自贸区发展中的新问题。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组织的调研发现,四个自贸区在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商事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措施效果明显、亮点频现,包括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模式不断升级,商事制度创新进入整体探索,以互联网+提升贸易便利化,基于信用体系强化监管风险防控等。
在这些创新探索中,部分属于中央事权,其他地区需要得到国务院或相关部委授权才能复制,但也有部分属于地方事权,其他地区可直接借鉴。
与此同时,四个自贸区还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总体方案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的要求寻求差异化发展。上海自贸区在继续担当多项先行先试领头羊的同时,重点探索金融改革和创新;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区则分别利用区位优势,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出台各种创新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个自贸区打造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获得企业的普遍认可。在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对四个自贸区149家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中,多数被调查企业对自贸区政策的整体吸引力、稳定性和兑现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分别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3.76%、65%和74.82%。
在自贸区简政放权方面,大多数企业对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办事透明度、企业注册成立的审批环节便捷度、自贸区对外投资手续办理便捷度、自贸区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持正面评价,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分别占85.23%、74.49%、85.23%、73.15%和85.23%。
企业对自贸区服务业开放及金融创新实施情况反映略显不理想,认为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程度一般和不及其他地区的企业分别占调查总数的52.35%和19.46%,认为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基本落地但业务开展受限,以及多数未落地、无法开展业务的企业分别占33.56%和16.78%。
在探索过程中,四个自贸区面临的一些制度障碍尚未突破,同时由于市场扩大开放后出现了新情况,也需要一些新的制度创新和协调。我们认为,自贸区下一步需要重点在负面清单相配套的行业性规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协调、金融改革创新央地协调、加快自贸区立法等方面加强探索。(作者:新华社自贸区扩区一周年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