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自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66号令决定取消每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后,电视台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执行总局规定,坚决取消电视剧中间的插播广告。各台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广告时段进行了调整。有的与广告客户协商调整了已签订的2012年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协议。有的重新进行2012年广告招商。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一些电视台对部分频道节目进行改版,努力打造优秀品牌节目,提高节目质量,以吸引优质品牌广告。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为确保新规定实施的良好开局,为广大电视观众创造满意的收视环境,广电总局将2012年1月份列为“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全面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欢迎广大电视观众监督。各级广电行政部门也按照广电总局统一部署制定了监管措施。据悉,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每集电视剧中仍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广电总局将给予严肃处理。(李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