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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3

  “十二五”医改方案公布 将控制公立医院非基本医疗服务 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本报讯国务院昨天印发以下简称《方案》),在未来三年多时间里,我国将着力降低公立医院药费、检查费,严格控制公立医院非基本医疗服务,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将控制公立医院

  非基本医疗服务

  该《方案》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方案》中明确,我国将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医院大型设备折旧后

  按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由于上述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

  ■全国基本药物目录

  将增儿童用药品种

  该《方案》中明确,在未来三年多时间里,我国将根据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并逐步规范基本药物标准剂型、规格和包装。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采购政策。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数字

  “十二五”医改目标

  1.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22/10万以下。

  2.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4.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40元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

  5.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6.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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