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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5-11

  政策助力龙头企业发展 

  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拨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81亿元,有效促进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步伐,而在税收方面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多有减免。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非常重视,相继出台政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充足、收购、控股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拨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81亿元,有效促进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步伐,而在税收方面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多有减免。

  近年来,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快速发展,优化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的重要主体。而此次由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首次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出,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有关***表示,这些政策措施都是为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发展农业产业化架桥铺路。

   

  农企面临多重困境 

  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众多,但有影响力的大品牌却不多见。要形成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就需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整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使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截至目前,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有11万家,其中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1253家。然而,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众多,但有影响力的大品牌却不多见。

  数据显示,深交所现有的1537家上市公司中,农林牧渔企业只有31家,而且这些企业与国外农业龙头企业相比,实力很弱。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程度不足50%,而发达国家高达80%。在深交所上市的8家种子公司在研发上的投入总共只有2亿元,而国外大企业往往在10亿美元以上。

  事实上,由于历史和环境的原因,我国的农业企业大多是由农业大户发展起来的,普遍面临着规模偏小、与农户联结松散、资金短缺、科技含量低、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等困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却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技术研发能力。一个农业好品牌的形成,需要形成生产、流通、加工、营销的产业链。而要形成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就需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整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使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国家提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从政策扶持的角度推动了企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具备丰富资源和整合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速规模化进程。”李国祥说。

  兼并重组寻求突破 

  兼并重组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市场准则,政府则主要做好规划与服务,协调化解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题。农业企业做大做强,不仅需要各级财政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更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农业部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创建500个主导产业更加突出、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产业链条更加完整、辐射带动能力更加显著的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指导意见》指出,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要以产业政策为引导、以产业发展的重点关键领域为切入点,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组成战略联盟;鼓励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毫无疑问,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兼并重组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运行的重头戏。那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项政策如何为兼并重组保驾护航?

  针对兼并重组中的融资难问题,分析人士认为,目前由于农业企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间接融资方式如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的条件比较苛刻,此外,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农业企业做大做强,不仅需要各级财政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更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所所长金立扬近日透露,深交所今后将加快推动农业企业上市,目前已处于上市辅导期的农业企业有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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