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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2
沈阳市出台2014年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 2014年09月22日 09:50  辽宁日报

9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局了解到,沈阳市出台2014年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其中,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取消本市户籍限制;同时还放宽贷款范围,对申请人存在其他商业贷款记录方面不做限制。

据悉,此次出台的小额贷款新政策,在个人贷款方面放宽了担保贷款范围。取消贷款对象本市户籍限制,即只要在沈阳创业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同时,沈阳市还放宽贷款范围,对申请人存在其他商业贷款记录方面不做限制。打开了申办机构的区域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就近在沈阳13个区、县(市)的任何一家创业服务机构进行贷款申请。

新政策还提高了个人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同时将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从5万元调整到8万元;对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将人均贷款最高额度从5万元调整到10万元,总额最高从50万元调整到100万元。财政也加大了贴息力度,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承担75%,省财政承担15%,市财政承担10%。对突破中央政策规定的贴息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新政策在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方面也有些新举措,沈阳市就业局相关人士解释,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贷款担保方面,新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市级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费为贷款本金的1%,由市财政和企业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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