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汾阳市支行的一名职员分析称,中国农业银行于2008年出台《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单一农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到2010年,又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万元。按照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决定,农户小额贷款限额将提高到10万元。
据了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国家为了通过金融支持“三农”服务,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信用贷款手续,对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实施的一项金融改革政策,对农民改善生活,提高农业生产的意义重大。
另据最新公布的信息,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将以下两项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