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个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纠纷案件62件,是2013年全年的7.75倍;结案标的额达21047.43万元,是2013年全年的2.94倍。
重庆五中院民二庭庭长石磊披露,近年来,宏观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部分企业运行困难、资金链趋紧,违约风险加大并逐步向融资源头传导,致使今年受理的借款类合同纠纷大幅上升。
调研显示,两江新区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通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渝中区圣典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均有5件以上诉讼案件在该院审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上述公司风险控制、放贷评估等方面能力不足。
据悉,部分小贷公司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利率、咨询费等费用约定当事人理解不一致,效力争议较大。已审理的案件中,被告大部分抗辩都是围绕逾期利息约定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约定咨询费却并没有提供实质咨询服务,系变相利息约定,应予折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