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借款方收取高于公司规定的利息,赚取差额,受贿后帮不符条件的借款方获得贷款,致使公司1亿余元贷款打水漂。昨日,武汉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武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姚某、鄢某,被该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捕。
直接索要1-2个点利息
2013年底,姚某应聘到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信贷营销二部经理,鄢某是业务员。
姚某在为借款方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通常索取高出公司规定利息1-2个点的回扣,通过中间介绍人或指使鄢某提出。因急需资金周转,借款方大都满足其要求,将规定利息打到汉信公司账上,高出部分则直接打到姚某的个人账户。
收钱后,姚某给中间人或鄢某分些好处。而姚某在收集贷款资料和实地调查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而部分借款人在支付几个月利息后,要么拖延还款,要么消失。
贷2600万收70万好处费
2014年9月,在发现姚某和鄢某的商业受贿行为后,汉信公司报案。同年12月,姚某、鄢某被刑拘。
经查,2014年1-5月间,姚某和鄢某在为借款方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贿赂款共计199.5万元。其中,姚某个人实得143.5万元,鄢某分得6万余元。致使汉信公司1亿余元到期贷款至今无法收回。
一名借款人李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姚某和鄢某在为其办理2600万元贷款的过程中,前后共收了他70万元好处费。期间,李某直接表明其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借款,还提供了假财务报表,但在姚某和鄢某的帮助下,李某还是成功借款。
小额贷款公司亟待规范
检察官表示,因数额巨大,姚某、鄢某两人将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中部分借款人亦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公安机关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昨日,检察官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人贷款解决了不少困难,但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缺乏监督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减少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