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快板,乐陶陶。有件事儿要跟大伙聊一聊……村前小河浪滔滔,可惜河上少座桥……农桥建设入规划,财政补贴数额大。农桥建设有原则,三大原则要落实……”
台上快板打得呱呱响,台下雷鸣般地鼓掌。这不是专业的演出活动,而是江苏省盱眙县财政局“六五”普法进乡镇现场。在“六五”普法过程中,该局结合财政特点,联合民政、社保、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分批开展了“财政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送政策进乡镇、下社区、进企业”主题活动,通过自编自演的文娱节目,让百姓在欢笑中了解财政政策,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
据了解,财政部始终把财政普法工作作为财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全国财政系统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逐步探索了一套具有系统特色的做法和经验。“六五”普法期间,各级财政部门以发扬优良传统为基础,突出典型,拓展形式,力争实现财政普法品牌效应。
上下联动,多方助推,扎实开展财政普法教育
9月30日24时,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正式结束,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38个地区和单位共640.9万人参赛,参赛人数较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增加74.1%。竞赛的成功举办在全国财政、会计系统内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为进一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下简称“两依”)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普法知识竞赛只是财政“六五”普法的一种形式。“六五”普法以来,财政部把做好常规普法工作作为树立财政工作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
利用专业媒体,启动系列宣传连环效应。2011年7月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江苏省财政厅、山西省侯马市财政局等地方财政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会后,财政部积极组织宣传报道工作,将地方财政部门的经验分期连续刊登于《中国财经报》和《中国财政》杂志,形成了全国财政“六五”普法工作的良好开端。《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于2012年5月1日施行后,在《中国财经报》开设了“学习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专栏,每周一篇报道,反映各地财政部门贯彻落实该《办法》的先进经验。
固定宣传周期,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2011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财政法制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财政部每年选择一至两个基层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安徽融财政普法于戏曲、相声、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中,培育了“江淮普法行”等一批财政普法品牌工程。北京、山西、江苏、福建、宁夏、青海等省(市、区)广泛开展财政宣传周(月)活动,举办了财政法治文艺汇演、征文、书画和摄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文化活动。
利用网络平台,全面打造财政法制工作良好形象。针对社会公众,以财政部网站条法司子站为平台,全力打造政务公开全面、信息上载及时、内容生动丰富的财政法制工作宣传阵地;针对财政干部,以内部业务网为载体,及时、全面、周到地为全国财政干部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地方财政部门也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拓展财政法制宣传渠道。
同时,按照全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为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质,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指导:针对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注重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广大财政干部,印发普法教材;针对财政法制干部,举办专题培训班,注重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围绕中心,着眼大局,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普法的基础是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财政制度建设是夯实财政管理根基、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的基础性工作。
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财政部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各项立法进程。2011年以来,财政部配合立法部门先后颁布车船税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等2部财政法律和5部行政法规,制定出台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8件财政规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多部重要财政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2012年,对2006年至2010年发布的1294件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要求“另行制(规)定具体办法”的落实情况(以下简称“开天窗”落实情况)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同时,对要求财政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与财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开天窗”落实情况一并进行了梳理,形成《财政法律制度“开天窗”情况分析报告》。
此项工作得到财政部领导的高度评价。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批示:同意所提建议,请进一步抓好这些方面工作。副部长王军批示:这是一件切中要害、事半功倍的工作,抓得好!所提建议拟同意。另外,建议请红薇同志召集各司局专门讲一下此事,通报情况,表扬先进,提请注意,明确要求,建立机制。部长助理刘红薇批示:此项工作做得很好,望在此基础上将2011年至今的继续有效文件再作分析清理,尽最大可能堵上历史的跑冒滴漏。
财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财政工作的各个领域,构成了财政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载体,是财政日常管理的直接依据。为加强源头治理,财政部把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普治并举”要求的一项重大举措,着力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
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在财政部综合司、预算司等7个司试点施行。该《办法》对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立项、起草、审核、签发与公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国31个省级财政部门中90%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部分地方还根据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完善规范制度建设的新途径。
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加快推进“两依”建设
坚持普治并举,重在实践,加快推进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下简称“两依”),是全国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
为建立依法治理长效机制,有效融合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效破解依法理财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财政部将建立“两依”指标评价体系作为“六五”期间整体推进“两依”工作的有力抓手。目前,江苏已经出台了《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以及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于2011年和2012年进行了全省财政系统的考核验收工作。天津、内蒙古、湖南、四川等省(市、区)也在抓紧研究建立“两依”指标评价体系。财政部将在地方财政部门先试先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力争在“六五”期间完成“两依”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工作。
为了推动各地财政部门“两依”工作均衡较快发展,今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选取了在财政管理方面有较高水平,并在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执法、开展财政法制宣传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先进经验的9个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财政部门作为“两依”示范点建设单位。5月23日,在湖北鄂州市组织了“两依”示范点工作启动与布置会,会上各示范点围绕“两依”工作开展进行了座谈,并将各示范点建设方案初稿进行了交流。9月11日,部分示范点建设单位在四川成都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审定办公会”,对各示范点报送的初步方案进行了修改审定,为明年召开示范点建设单位现场交流和观摩会做好准备。
目前,示范点建设方案拟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各示范点的层级和特色,分别指导、开展交流,择时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会和宣传推介工作,切实把“两依”示范点建设成为财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的典型阵地。
在财政部“两依”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推动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开始探索基层财政示范点的创建。江苏、四川、湖南等在开展财政普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或乡镇财政部门中择优建立一批普法示范基地,推动财政法规政策在基层广泛宣传并有效落实。广西继续发挥普法业务联系点的优势,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全区财政系统普法工作。
“我男人财政所里当所长,惠民政策他宣讲。随身携带宣传册,田头、村头去发放。财政补贴几十项,宣传册上写周详……”这是盱眙县财政局在“六五”普法中自编的另外一首说唱表演节目《六大嫂喜领“一折通”》。随着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六五”普法将推动全国财政“两依”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