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扶持 > 低息贷款 > 低息贷款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3-27
    10月,台州对于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符合要求的企业,当年自主品牌出口率达到一定比例的,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福建对通过福建省口岸经台年收发海运或空运快件10万件以上,或年收发邮件2000吨以上的福建省跨境电商或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天津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支持内容、申报审核流程等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获得财政补助。

    台州实施促外贸稳增长八条措施

    为积极应对当前外贸下行压力,发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近日,台州市实施《关于促进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加快海外仓建设将成为我市外贸模式创新的重要方式。

    这八条促外贸稳增长的措施包括:加强外贸运行研判,因事因时有效应对,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强化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壮大外贸主体队伍,完善外贸50强市领导联系制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新兴市场的开拓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海外台州商会成员企业扩大对家乡的外贸业务;加快外贸模式创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海外仓建设,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切实加强进口工作,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用足用好进口贴息政策;切实改善融资服务,搭建银贸合作平台,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融资支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加大外贸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外经贸扶持资金规模等。

    市商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台州市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海外仓建设作为创新外贸模式的重要方式,下阶段将积极推进台州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并对海外仓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这对于我市众多外贸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有利于培育我市外贸竞争新优势。

    另外,记者了解到,近日,《台州市市级外经贸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实施,规定实施期限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规定以财政补助的形式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出口品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等。对于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符合要求的企业,当年自主品牌出口率达到一定比例的,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对于那些在市本级注册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服务环节及数量达到一定量的,也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此外,对于当年出口同比增幅不低于市年度增长目标的企业,也将按照不同的出口额,对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前,只是针对全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的金额按照固定的比例。现在是将出口额进行划分,1000万美元以下一档,1000万美元及以上至1亿美元的分一档,1亿美元以上一档,分档计算,这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市商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12条措施支持福建福州平潭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

    近日,福建省商务厅出台12条措施,支持福州、平潭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试点业务。

    根据措施,福建省将深化与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推动天猫国际、支付宝、菜鸟物流等平台与平潭跨境通等平台对接,争取尽快实现福建省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上的交易、支付、物流数据落地;支持福建省企业参与进口试点,积极开展直购进口和保税进口等业务,扩大进口规模。

    依托省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成果,措施提出,加快推进福建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省内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平台接入标准与数据规范,逐步达成与关、检、汇、税等监管平台对接,实现省内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商品在“单一窗口”注册备案和数据统计查询。支持平潭试点公共平台完善、支持福州试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试点城市“单一窗口”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集中监管场所和相关设施建设,对相关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在配套设施、物流、引进龙头企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对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具备关检监管条件的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且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购买或租用场所(土地)费用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福建省口岸经台年收发海运或空运快件10万件以上,或年收发邮件2000吨以上的福建省跨境电商或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积极吸引省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落户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实际到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跨境电子商务应税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美元的福建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分档奖励。

    天津市财政局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措施加快外经贸发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十项措施要求,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支持内容,及时发布项目申报文件,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制定支持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实施细则。为细化支持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融资措施,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委、市国税局、市金融局联合印发了支持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实施细则,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支持内容、申报审核流程等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获得财政补助。

  二是加大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会项目所需费用的补助比例从50%提高至70%。对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中华(津门)老字号企业、拥有“杀手锏”产品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参加展会项目所需费用的补助比例从50%提高至70%。

  三是印发“走出去”支持项目申报指南。为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境外产业园区项目申报指南,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产业园区。

  四是加大支持扩大进口力度。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加强进口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提高进口补助比例,预算安排支持资金从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扩大鼓励进口商品目录范围,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帮助企业了解政策。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